2016年,是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。面对新常态,湖北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大胆探索,立足服务创新主体,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法规政策:
一是完善科技立法,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法制保障。出台《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》,将“科技十条”、“新九条”等湖北省诸多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良好效果的政策措施,上升为法律条文,为政策执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二是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,大力建设创新型省份。出台《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(2016-2020年)》(鄂政发[2016]26号),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,强化推进措施,“创新湖北”建设的核心战略地位进一步巩固。出台《湖北省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全面部署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工作,着力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。
三是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,加快全省创新体系建设。出台《湖北省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(鄂办发[2016]39号),突出问题导向,提出8个方面31项改革任务,着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,推动全省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的加速转换。
四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,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。出台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》(鄂办发[2016]33号),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驱动、产业升级、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。
目前,湖北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,涵盖企业和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,覆盖创新链各个环节,包括财政、税收、金融、知识产权等多样化政策工具,营造了最优的法规政策环境,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