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策与国家法规“冲突” 甘肃新能源发展政策引质疑

  地方政府亟需转变思路

  一方面大力招商引资,一方面严重弃风限电,这是甘肃省最受行业人士诟病之处。数据显示,2015年,甘肃风电、光电装机已达到1252万千瓦和610万千瓦,位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。

  目前,甘肃能源发展最不容忽视的一个背景就是,省内电量严重过剩。因此,其“2020年全省风电、光电装机分别达到2500万千瓦、1100万千瓦”的发展目标,被行业戏称为“一盘发展死棋”。

  多位行业人士指出,地方政府要GDP,要发展,可以理解,但是不能罔顾现实、盲目加码。有行业高管曾发言明确指出,地方政府作为过度。“一些省委、省政府,是怎么发展新能源的?不顾需求和落实,只要求投资者们在自己地盘建设,要的只是目标容量。”

  “我们尽了所有努力,给省政府上过意见,也给国家部门反映,但是无可奈何。”一家新能源企业负责人说,“照目前来看,甘肃提出的保障目标没有任何保障作用,完全是要将新能源企业扼杀掉的节奏。正常水平下,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一般需要8-10年收回投资,按照甘肃工信委公布的风电和光伏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,到运行期结束也收不回成本。”

  而新能源企业对甘肃政府的投诉也并非首次。今年年初,一份由五大国字头新能源企业联署的意见函被递交到了国家发改委,主要内容是:对2016年甘肃新能源企业参与电量直接交易意见及建议。

  据了解,甘肃省政府和发改委曾多次要求新能源企业参与电量直接交易,而新能源企业参与交易的结果就是连标杆电价都拿不到,电量要贱卖才能发电。更极端的情况是,新能源企业让出全部标杆电价,仅得国家补贴电价,才能获得发电权。

  “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预算、规划、贷款,都是有法律规定的,现在突然全不算数了,导致企业亏损运营,地方政府不讲诚信,这样下去,谁还敢再做投资?”一位行业人士表示。

  对此,专家建议,在消纳不畅已成现实的情况下,风电的发展节奏理应有所控制,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划,让新能源发展与整个电力系统发展相协调。更为重要的是,发展可再生能源,实现低碳绿色增长,已经成为全球共识,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,希望甘肃可以尽快纠偏,服从国家发展大局,服务地方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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